自已如何办理商标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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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已如何办理商标续展?

作者:福建圣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5 08:14:30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国经营、国际贸易的不断深入,商标和品牌成为在经济活动中经常被提及的词汇,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地位也日益上升。商标与品牌是有着相似点的两个不同的概念,在使用和评估过程中经常被混淆,但是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中,区分两者的含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商标与品牌含义比较商标与品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品牌比商标包涵的内容更宽泛。商标强调的是要经过注册并受法律保护,其他人不得侵犯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品牌强调的是在产品服务提供过程中使用,不一定进行注册。

1.从经济角度看商标与品牌。从定义来看,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其来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品牌是一个名称、名词、标记、符号或设计,或其组合,其目的是识别特定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商标和品牌很难从定义上进行区分,我们从权益和市场两方面来辨别。首先从权益角度来说,商标经过注册,注册人则享有了专用权,受商标法保护,其他企业或个人如果使用或仿冒则会构成侵权而受法律惩罚,为保护所有者的权益奠定了法律基础。相对来说,品牌不受商标法的直接保护,它更是一个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市场概念,其形成离不开消费者的认可和支持。品牌可以表达出其所依托的产品的属性、质量、产品的使用者及其用户可获得的根本利益。优质品牌是质量可靠、信誉保证的承诺,因此会提高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及用户忠诚度。另外借助品牌,企业可以通过其产品传递出来自身所特有的价值观,以及其中渗透着的企业文化与个性,在消费者心中产生共鸣。

2.从法律角度看商标与品牌。从法律角度来说,注册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而没有品牌法或者直接保护品牌的法律。商标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术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商标不再仅仅是普通的商品标记,而是成为了一项工业产权。而品牌因其形成原因及内涵与商标不同,不具有和商标一样的法律地位,商标法不保护品牌的专用权。我们可以发现,商标和品牌都有助于用户识别不同的竞争者的功能,而且都是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利益,都有一定的价值,但是两者内涵并不完全相同。商标和品牌可以一致,也可以不同,品牌比商标有更宽泛的外延。

二、商标与品牌价值评估影响因素比较商标价值评估即商标权价值评估。商标与品牌本身并不产生收益,它们的经济价值均受企业产品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宏观经济状况所影响,并受到不同的评估目的等因素的影响。我们主要讨论两者价值评估中要考虑的不同的影响因素。

1.商标价值评估影响因素。相对于品牌来说,商标价值评估主要区别就是它受商标的法律状况影响。首先是福州商标注册情况。商标评估即商标专用权的评估,而商标专用权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专享的权利,只有注册商标的评估才有价值和意义,也只有注册了的商标才有经济价值。未注册的商标即使能带来经济价值,但由于权属未定,法律不为其提供必要的保护,其经济价值也得不到确认,而且没有必要对其经济价值予以确认。其次是商标的使用情况。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十年届满,没有申请续展,则商标的注册将被注销,商标权失效。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可以按期提出续展申请注册,经商标局核准可以无限续展。这样,商标权可能成为永久性收益的无形资产。接近续展期和保护期末的商标,其价值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商标权有严格的地域性,商标权只有在法律认可的一定地域范围内受到保护。商标权的地域范围对商标权的价值有很大影响。评估商标资产价值时,也要注意商标注册的商品种类及范围,要考虑商标的使用范围是否与注册范围相符合,商标权只有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时才受法律保护,超出这个范围则不具有专用权,对于超出使用范围的部分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不应计入商标权的预期收益额中。因此商标注册的商品种类及范围也是影响商标资产的价值。

2.品牌价值评估影响因素。品牌价值评估影响因素可以概括为两类,分别是基础要素和附加要素。基础要素即构成品牌的名称、产品包装等有形要素。通过要素的组合,形成并不断正向强化企业特有的产品和品牌个性,在消费者心中构建完整的品牌形象。品牌价值基础要素是附加要素的支持基础。品牌的附加要素是在企业的持续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建设和形成的,因消费者的认同才有价值,例如品牌所代表的企业的价值观,责任义务等。其中最主要的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稳定的核心价值观对企业、产品以及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有着长期的指导意义和影响。因此企业往往要对品牌附加要素进行不断的维护并进行相应的沟通传播工作。相对基础要素来说,品牌的附加价值发展的空间更大。品牌价值评估中也越来越重视品牌的附加要素价值。比如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情感沟通,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忠诚度,以及品牌所代表的设计创新、技术创新等在品牌价值评估中均要考虑。

综上所述,从资产评估角度来讲,商标和品牌均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范畴,但是品牌比商标范围更大。目前实践中更多的是品牌价值评估,国际上及我国每年都会对有价值的品牌进行评比并发布其品牌价值排名。总的说来主要从三个角度来进行评估,一是基于财务的评估方法,如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二是基于市场要素的评估方法,如Interbrand评估法、世界品牌实验室法、WorldFinancial评估法、北京品牌公司评价法;三是基于消费者要素的评估方法,如艾克的品牌资产十要素法、凯勒的品牌价值评估模型。商标价值评估与品牌价值评估方法趋于相似,但是在评估实践中要注意区分其含义及不同的影响因素,更准确地评估其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条文于2019年4月23日通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主要是针对恶意福州商标注册而非以使用为目的。笔者认为,新修订的《商标法》第四条增加的内容“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应当予以驳回”,缺乏可计算性和可预见性。没有新的内容,根据《商标法》第一愈演愈烈。它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商业环境和正常的商标注册程序,给企业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负担,同时也给我国的国际声誉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在此背景下,修订后的《商标法》规定“应当驳回非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2014年,中国商标申请数量呈爆炸式增长。笔者认为,商标申请呈爆炸式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降低公费2017年3月30日,商标局下发《关于调整商标注册费标准的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商标注册费标准下调50%。作为一名合法经营者,他当然希望降低收费标准,但在此之前,恶意商标注册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而官费的降低也导致了恶意商标注册近乎疯狂。

二是申请商标资格放宽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在商标申请中不予考虑,可以分类申请。作为合法经营者,他不会申请与其经营范围无关的商品和服务,而恶意抢注根本不是为了使用目的,大量恶意商标是跨类别注册的。

三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失控,企业危在旦夕,因此申请注册了大量防御性商标。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违法行为使企业自危,必须采取注册防御商标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从而造成商标资源浪费的弊端,增加企业的成本最终会落到消费者身上。

四是随着消费结构升级和进出口贸易稳步复苏,企业也将大量申请商标,以满足市场准入机制的要求。商标注册申请应当遵循法律明确要求的诚实信用原则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原则。恶意抢注、囤积数百个甚至数万个商标,使用异常,却迫使合法经营者在多个类别甚至所有类别申请注册。

商标申请的爆炸式增长,导致了商标异议、复审、撤销、无效和行政诉讼的兴起,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笔者认为,恶意抢占的治理必须从源头入手。笔者认为,申请阶段是商标的真正来源,治理污染河流最重要的是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连续排放,否则一切治理措施和投资都是徒劳的。同样,在商标注册的整个过程中,对申请商标资格的条件和范围也必须加以限制和限制。笔者认为,合法经营者不会申请与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无关的商标。

当然,对于通过恶意抢注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我们也可以根据《商标法》条、第四条、第七条等有关规定,结合恶意申请人主要资格证书的合法性审查,对恶意抢注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采取以下措施:商标局主动撤销或鼓励有关社会公众提出异议、无效等后续程序撤销恶意注册商标取得的商标专用权,也可以通过后续转让程序予以限制。只有在资本无法产生效益的情况下,恶意商标注册和申请才能逐步减少。我国商标申请量在有效注册商标方面居世界之后,要完善合理的商标保护机制,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国际声誉,保护合法经营者,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企业想要注册软件商标但却不知道自己注册的小米商标属于什么分类类目?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说下小米福州商标注册属于什么分类类目。

软件,拼音为Ruǎnjiàn,国标中对软件的定义为:与计算机系统操作有关的计算机程序、规程、规则,以及可能有的文件、文档及数据。按应用范围划分,一般来讲软件被划分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和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中间件。软件开发是根据用户要求建造出软件系统或者系统中的软件部分的过程。软件开发是一项包括需求捕捉,需求分析,设计,实现和测试的系统工程。软件一般是用某种程序设计语言来实现的。通常采用软件开发工具可以进行开发。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0条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软件开发者。

因此,确定计算机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是“谁开发谁享有著作权”。软件开发者指实际组织进行开发工作,提供工作条件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以及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公民。

近期我局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借国家商标局西北管理中心国商所、商标局某地办事处等名义,以办理版权登记、电子商标、商标所有权证或缴纳商标公告费、备案费、初审费等名义,向商标申请人收取各种费用。

目前,我局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外,未设立其他分支机构;除在中国商标网上公开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企业与商标申请人注意防范各种欺诈行为,避免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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