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商标转让需了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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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商标转让需了解的内容

作者:福建圣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04 08:52:04

被告作为商标权的涉嫌侵犯者除了应当及时提交法庭相反的维权证据外,福建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在法庭中应格外关注原告证据的逻辑严密性,取证程序的合规性,损失诉请的合理性。下面将介绍如何质证原告证据:

1、原告证据的逻辑性问题从原告证据与案件本身的关联程度出发质证原告证据。例如原告所诉商标的注册证分类与被告经营商品或服务的相关程度。原告商标图样与被告商标图样的相似度。再如原告为商标授权许可人的,原始商标注册证书材料是否向法庭提交。

2、取证程序原告取证程序是否进行了相关公证,公证内容与涉案商标的关联程度。公证程序自身是否具有唯一指向性。

3、质证知名度原告是否就知名度事项举证,知名度的证据是否足以构成其具有一定知名度。知名度商标涉及的产品范围。

4、损失问题原告是否实际造成了经济损失。被告可以考虑在开庭前调取原告的工商审计报告,税务纳税数据材料以证明原告损失是否实际发生以及发生程度。

最后,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涉及名誉纠纷的,原告名誉是否因被告的行为发生了减损很重要。没有损失很难被法院支持。原告一般同时会要求被告在某些重大媒体上道歉。被告除了提出损失有无的问题之外,还应当根据原告名誉减损可能涉及的范围,就原告所述媒体的发行范围提出意见,对于发行范围重叠的,显然属于重复道歉,发行范围超过影响范围的,属于原告有广告之嫌,以上均不应被法庭支持。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近日对商标评审裁定文书即时公开系统作出进一步完善,所有已公开的驳回复审裁定文书,在文书页面点击福州商标注册号或申请号即可查阅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图样。由于商标评审案件中,驳回复审案件占总量的85%,涉及在先商标权驳回的案件又占驳回复审案件的绝大部分。

为方便广大社会公众更加直观、便利地查看文书,商评委积极作为,实现在线阅读驳回复审文书时可方便地同步查阅商标图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近日对商标评审裁定文书即时公开系统作出进一步完善,所有已公开的驳回复审裁定文书,在文书页面点击商标注册号或申请号即可查阅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图样。商标评审裁定文书是商标评审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

2017年12月28日,商标评审裁定文书即时公开系统上线运行,商评委作出的所有裁定文书,除依照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全部自动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是商评委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以及总局党组部署,提升评审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商标评审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具有重要意义。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即时公开系统已公开各类商标评审裁定文书20多万份,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与好评,目前未收到负面反馈信息。商标评审裁定文书即时公开系统上线以来,商评委畅通沟通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并不断完善系统,方便社会公众使用和查阅。

由于商标评审案件中,驳回复审案件占总量的85%,涉及在先商标权驳回的案件又占驳回复审案件的绝大部分。为方便广大社会公众更加直观、便利地查看文书,商评委积极作为,实现在线阅读驳回复审文书时可方便地同步查阅商标图样。这一改进将进一步方便社会对商标评审工作的监督,有利于促进商标评审工作质量的提高,降低廉政风险,同时还有助于增进公众对商标法律知识特别是商标注册审理标准的了解,进而有利于息讼止争。商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提升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多样服务的能力。

如果福州商标注册不成功,我可以退款吗?可能不会。只要钱进了商标局的口袋,就别想了。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商标注册不成功呢?

一、不可避免的空白期:目前,商标查询只能在四个月前找到数据,如果与空白期内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则会被拒绝;(具体的空白期受商标局查询网络的限制)。有客观因素,数据没有录入查询系统,商标局内部工作人员找不到。商标注册风险可以简单地分为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商标查询的盲区是造成客观风险的主要原因。那么什么是查询盲区?可以理解,一个人在注册商标时,应当先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数据库中查询他或她的商标代理人是否已经用他或她想注册的商标注册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事实上,从查询时起6个月左右,商标数据库中就没有商标信息。例如,一个人想在12月1日注册“可口可乐”商标,但如果另一个人在8月1日申请注册“可口可乐”商标,则在查询过程中找不到该信息,即所谓的“查询盲区”。实际上,查询盲区的原因很简单。我们知道我们查询的所有信息都来自商标局的商标数据库。但是,商标局现有人员和设备不能将当天所有的商标申请信息输入数据库。左右各有6个月左右的延迟,也就是说,6月份提交的商标申请要到12月份局数据库才能录入,这是造成商标查询盲期的原因。但不要太担心这个盲期。从我的商标评审经验来看,由于查询盲区而被拒的概率约为5%。

二、厄运:部分商标被受理后已更正,但保留了较早的申请日期。商标局没有及时进入查询系统,导致商标数据库没有查询。在初审中,此类类似商标将被驳回。有些客观因素是无法预测的。

三、驰名商标:申请行业内公众不知道的驰名商标。

四、侵犯自有商标:商标法规定的部分非注册商标的申请将被驳回,如国家名称、国家机关所在地等,可以避免。

五、外国商标具有优越性:外国商标来华申请商标优先权的影响是申请时间早于您,国内数据录入和更新不及时,这是目前找不到的客观因素。

六、得罪他人是可能的:被他人反对,这一因素属于他人意志的影响,是不可预测的。商标注册中还有两种风险,即复审被驳回的风险和异议被驳回的风险。这两个过程都可能导致商标注册的成功或商标被拒,但商标申请通常不能通过后续程序。

七、人气差:审查员主观判断错误,可能导致商标被驳回,属于商标审查员个人专业水平和情绪决定。审查结果有明显错误的,申请人可以提出复审。商标注册申请风险是一种主观风险,我几乎可以无限地完全避免,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

由于商标审查员对商标的近似判断、重大判断和禁止条款的判断大体相同,但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当我在商标局做商标审查员时,我对这一点有着深刻的理解。有些人认为有些商标可以注册,有些人认为应该驳回。所以我不敢说商标能通过考试。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我的判断与商标审查员的判断是一致的。

这些将个人头像作为商标进行使用的商家凸显了肖像商标的类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创始人将自身的头像作为商标进行使用,这其中包括陶碧华及陈启源,而另一类则利用名人的影响力,将名人头像作为商标进行使用。所以简单理解“肖像商标”就是指用人的肖像来作为产品的标识。而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在不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前提下,在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肖像商标进行保护,是符合法律程序,也能够注册成功。那么将人物头像作为商标使用好处有哪些?

1、亲切、有态度。人物肖像比较亲切和蔼、真挚诚恳,同时,肖像表情蕴藏着企业文化,选择商品同时也是选择此类商品宣扬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即选择的是一种人生态度。

2、有辨识度。千人千面,并不重样,以人物肖像作为商标主体具有极强的辨识度。不会存在相同相近似的问题,相比一般商标,其注册成功率是非常高的。

3、有质量保证。使用创始人或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头像作为商标,是一种诚恳摊牌举措,因为一旦出现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那么深入脑海的创始人的脸必被抹黑。从而肖像商标即为创始人无声的宣言——以吾之容,立此承诺,品质,有保障。

而将肖像申请商标又需要注意什么?商标申请人以肖像作为商标图像进行注册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权人的授权声明书,授权声明书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

2、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的,应当予以说明,可以不须附送授权声明书。

3、若商标图样中的人物图形并非真实的人物肖像,只是创作画或电脑制作虚构的人物形象,应当在商标说明栏中予以说明。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肖像都可以注册商标,如伟人的肖像;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肖像也不能进行福州商标注册;未经他人同意也不得使用他人肖像权进行商标注册。

根据新《商标法》第九条、第十条以及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也同样对商标申请合理性作出了一定限制,结合《商标审理标准》中对于肖像权侵权案件审理的解释,未经允许,将他人的肖像做为商标使用或注册将不被接受。如果他人擅自将自己的特征注册为商标,权利人可以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在先权利。所以,如果想要避免肖像商标注册的纠纷,我们应该要得到他人的许可才能使用。对于那些喜欢利用名人效益将明星头像来进行申请商标,就一定要注意啦,不然不仅给申请带来一定的困难,还有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最终受伤的只能是自己。

总而言之,其实在文字商标注册容易导致近似的情况下,选择肖像作为商标也不失为注册商标的一种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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